日前,河南省濮阳市气象局发布《对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进行监管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及时消除雷电安全隐患,促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河南省气象局有关要求以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有关规定,凡是在濮阳市辖区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必须接受濮阳市气象局的监管,须向濮阳市气象局提供以下资料。
一、监管对象
所有在濮阳市辖区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必须为省局认定的检测资质单位或在我省开展检测活动已向省气象局报告,并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的外省检测资质单位)。
二、提供相关资料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复印件
2.参与检测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表(附件2)
5.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专用设备情况表(附件3)
6.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濮阳市开展检测项目表(附件4)。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送至濮阳市气象局法规科。
三、有关要求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在濮阳市辖区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前,将经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资料一份报送至濮阳市气象局法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3839285069@163.com邮箱。
甘肃快3:黄河路西段濮阳市气象局法规科。
联系甘肃快3:0393-4678909。
濮阳市气象局将组织对辖区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信息档案进行公示。对于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材料、隐瞒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濮阳市气象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基本信息表
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专用设备情况表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濮阳市开展检测项目表